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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正式公告】

經濟部 能源局 公告

經濟部於110年1月7日正式公告「中華民國11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之審定作業,持續鼓勵再生能源多元發展。其中110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上半年費率介於每度3.7994~5.6707元,而太陽光電設備設置於原住民族地區或偏遠地區者、教育部認可之風雨球場、農業或漁業經營結合,以及於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設置者均有費率加成;另因應COVID-19疫情影響,108及109年度太陽光電案場的完工費率期限通案展延2個月,大型案場再展延6個月。

110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詳如附表)重點說明如下:

一、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維持一年兩期,按容量級距與分類差異,上半年費率介於每度3.7994~5.6707元;下半年費率介於每度3.7236~5.6281元。

二、小水力發電:首度區分2個躉購容量級距,其中不及2MW部分,躉購費率為每度3.1683元;2MW以上部分,躉購費率則維持每度2.8599元。

三、地熱發電:以鼓勵開發為原則,維持109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5.1956元。

四、生質能發電:為鼓勵生質能發電發展,無厭氧消化設備類別之躉購費率提高為每度2.6884元;另生質能有厭氧消化設備部分,則維持109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5.1176元。

經濟部表示,除延續109年度各項加成獎勵機制外,為鼓勵太陽光電多元發展、反映實際申設條件及時程,擴大部分獎勵對象與條件,110年獎勵配套機制修訂重點說明如下:

一、除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區域費率加成及離島費率加成三個機制以外,其餘各項費率加成均改為固定外加費率。

二、太陽光電設備設置於原住民族地區或偏遠地區者,一律給予費率加成。

三、針對教育部認可之太陽光電風雨球場,提高躉購費率加成。

四、針對農業或漁業經營結合設置太陽光電,以及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設置太陽光電者,增訂躉購費率加成獎勵。

經濟部補充說明,因應COVID-19疫情影響,108及109年度太陽光電案場的完工費率期限通案展延2個月,但108年度不及10MW案場已有展延機制者,則不再展延;另配合「海岸管理法」修訂及出流管制計畫等,108及109年度太陽光電大型案場再展延6個月,給予業者因應時間與緩解疫情衝擊。

經濟部最後表示,110年度審定會依法以公平、公正、透明及嚴謹之程序,完成11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在考量我國開發環境及推廣目標等因素,並兼顧再生能源技術發展趨勢下,合理訂定適合我國發展環境之躉購費率,並持續以最審慎的態度處理相關課題,為我國再生能源產業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

110年費率公告附表(PDF檔案)

【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申設說明】

經濟部 能源局 公告

107年6月05日「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申設說明」

歡迎民眾自行點閱下載,謝謝:

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申設說明(WORD檔)

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申設說明(PDF檔案)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及查核辦公室

【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7月07日

發文字號:經能字第10604603200號

附件:如文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並自即日

生效。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計算公式如附表一。

二、再生能源(太陽光電除外)發電設備之設置,符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

第四項規定,其設備未運轉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其電能按附表二費率躉購二十年。

三、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符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第四項規定,其設

備未運轉者,其電能依下列規定費率躉購二十年:

(一)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與電業簽

訂購售電契約,其設備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提供全額設備補助者,其電能躉購

費率為每度新臺幣二點六零零零元。

(二)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以前屬免競標適用對象者及一百零六年度之太陽光電發

電設備,其設備未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提供設備補助,且於一百零六年一月一

日起至一百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完工運轉併聯提供電能(以下簡稱完工)者,

其電能躉購費率適用附表三之第一期上限費率。

(三)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以前屬免競標適用對象者及一百零六年度之太陽光電發

電設備,其設備未曾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提供設備補助,且於一百零六年七月一

日起至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完工者,其電能躉購費率適用附表三之第

二期上限費率。

(四)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起,屋頂型及不及一萬瓩之地面型與水面型(浮力式)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屬「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之第一型或第二型

發電設備,且於同意備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完工者;或屬「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

置管理辦法」之第三型發電設備,且於同意備案之日起四個月內完工者,其電

能躉購費率適用同意備案時之上限費率。

(五)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起,當年度取得同意備案之裝置容量一萬瓩以上之地面

型及水面型(浮力式)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次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止完

工者,其躉購費率適用同意備案時之上限費率。

(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全數採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臺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

術規範之太陽光電模組,且躉購費率適用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度之上限費率者

,其電能躉購費率依其情形分別按附表三之第一期或第二期上限費率加成百分

之六(附表四)。

(七)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以前屬競標適用對象,非適用一百零五年度再生能源電

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第三點第五款,且於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完工者,其電能躉購費率依其情形分別按附表三或附表

四之第一期上限費率乘以(1-得標折扣率)。

四、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申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

備案,裝置容量應與其他設置案合併計算者,自處分生效日起,其電能躉購費率

適用合併後裝置容量之級距。

五、已完工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於同意備案失效之日起一年內重新申請同意備案者

,其電能躉購費率及躉購期間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再生能源(太陽光電除外)發電設備,適用該設備首次完工前最近一次與電業

簽訂購售電契約時之公告費率,其躉購期間自重新併聯日起計算之。

(二)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適用該設備首次完工時之電能躉購費率,其躉購期間自重

新併聯日起計算之。

(三)於前二款情形,該設備曾完成設備登記者,其躉購期間應扣除已躉購之期間。

六、已完工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經主管機關核准遷移並於核准期限內完成併聯者,

除適用第八點規定者外,其電能躉購費率適用前點之規定。

七、未依前二點規定期限申請同意備案或完成併聯者,其電能躉購費率以前二點規定

費率或重新併聯時當年度公告費率,取其較低者躉購。

八、已完工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經主管機關變更其分類,或核准遷移前後所在地區

適用之電能躉購費率加成不同者,其適用之電能躉購費率,以變更前或變更後取

其較低者躉購。

九、符合第二點或第三點規定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於離島地區,且該離島地區電

力系統未以海底電纜與臺灣本島電網聯結者,其電能躉購費率依其情形分別按第

二點或第三點規定費率加成百分之十五。但其電能躉購費率加成部分自離島地區

以海底電纜與臺灣本島電網聯結日起,即停止適用。

十、符合第三點規定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於北部地區(包含基隆市、臺北市、新

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宜蘭縣及花蓮縣),且躉購費率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度之上限費率者,其電能躉購費率按第三點規定費率加成百

分之十五。

十一、符合第二點規定之離岸型風力發電設備,其電能躉購費率得就附表二固定二十

年躉購費率或階梯式躉購費率擇一適用,且選擇適用後即不得變更。

十二、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於國有土地或政府規劃區域,且參與中央主管機關之遴

選或容量分配作業機制者,其電能躉購費率以公告費率為上限,並依競比結果

適用之。

十三、屬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下半年參與前點作業機制,且於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前完工者,其電能躉購費率適用前點規定;於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後完工

者,其電能躉購費率以前點適用費率或完工當年度公告費率,取其較低者躉購。

十四、本「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依「再生能

源發展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經濟部得視各類別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進步、

成本變動、目標達成及相關因素,或視情勢變遷之必要,召開審定會檢討或修

正之。

相關檔案: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

【綠能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行政院 106-04-25

全球正處在能源轉型的關鍵時代,綠色低碳能源發展將扮演著引領第三次工業革命的關鍵角色,其中綠色能源發展將是驅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目前行政院推出的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方案,就是以國內綠色需求為基礎,引進國內外大型投資,增加優質就業並帶動我國綠能科技及產業的躍升,打造台灣成為亞洲綠能產業的重要據點。   

綠能建設特別預算(243.2億元),係為補足下列綠能基礎建設的缺口:

一、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81億元):

1.強化光電技術再開發,計畫為「太陽光電技術平台2年推動計畫」。

2.建置離岸風電所需水下基礎及重件碼頭等實質建設:計畫為「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臺中港離岸風電產業專區」。

二、加速綠能科學城建置(117.8億元):

1.以特別預算提前核心區建置進度,計畫為「科學城公建計畫」。

2.完善週圍基盤配套,如連外道路及智慧服務等,以吸引高階人才計畫為「低碳智慧環境基礎建置」。

三、前瞻技術試驗及健全綠色金融機制(44.4億元):

1.開發前瞻技術如儲能等,計畫為「綠能科技產業化技術驗證平台」、「區域性儲能設備技術示範驗證計畫」。

2.預期將帶動1.8兆民間投資,需健全綠色金融機制,協助解決民間資金需求,計畫為「再生能源投(融)資第三方檢測驗證中心」。

綠能建設效益,即透過完備基礎建設,達成能源轉型帶動產業創新的目標,預期效益如下:

一、能源轉型效益:以環境永續為主要目標,強化能源安全、創新綠色經濟、促進環境永續及社會公平等願景,規劃發電端、用電端、系統端、產業端及環境端等建設目標。

二、產業效益:將台灣打造為亞洲綠能產業發展的重要據點,並於5-10年內於全球綠能產業中使台灣占有一席之地。

綠能建設

【電業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經長:綠電先行,邁向2025非核家園的里程碑】

發布日期:106-01-11 下午 06:35 經濟部能源局

立法院今(11)日於臨時會中進行「電業法修正草案」協商,並在朝野立委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三讀程序。延宕二十年的電業法修正已完成修法,我國未來電力市場將開始進入一個新的世紀。

經濟部長李世光表示,曾許諾就任部長一年內完成電業法修法任務,很高興能達成目標。李部長表示,這次能夠在短短一個會期的時間,就達到這個過去難以達成的里程碑,是許多人、許多團體鼎力支持與合作的成果,經濟部表示由衷的感謝。

李部長表示,本次電業法修法完成,彰顯台灣全力發展再生能源、落實能源轉型的決心,也是台灣邁向2025非核家園最關鍵的一步。藉由電業法的大幅翻修,重新架構國內的電力市場經營模式,建立「綠能先行、多元供給」電業制度,除有利再生能源等綠電快速發展,配合其他低碳能源補足核電退場後的能源供給外,也提供綠能產業相關的投資、研發與就業能夠蓬勃發展的法制條件。換言之,本次通過之電業法,不僅為非核家園的能源發展新模式打下了厚實的根基,更是台灣經濟發展新模式的基礎改革工程。

本次電業法有幾個重點方向:

一、 開放再生能源得透過代輸、直供及再生能源售電業等方式銷售予用戶:另允許再生能源採股份有限公司以外之形態(如合作社)經營。

二、 全面開放用戶購電選擇權,允許所有用戶自由選擇綠電或傳統電能。

三、 經濟部下設電價費率審議會、電業爭議調處審議會及電力可靠度審議會,並指定電業管制機關,以確保民眾用電權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以及維持電價穩定。

四、 明定於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

經濟部指出,本次電業法修正採綠能先行為原則,開放再生能源得透過代輸、直供及再生能源售電業等方式銷售予用戶,放寬過去對再生能源售電的限制,待管理配套、法制運作順暢、市場成熟穩健發展之後,再開放其他傳統能源直供、代輸與一般售電業。本次修法後,將營造有利再生能源發展環境,導引再生能源進入市場,刺激我國再生能源蓬勃發展,可達成環境永續發展及能源多元自主的目標;同時,經濟部承諾將保障民生基本用電不漲價,且提供民眾多元選擇機會,未來民眾可依喜好選擇向台電公司以外之再生能源業者購買電力;此外,本次修正後也可帶動創新技術與商業模式發展,並促進電力基礎建設投資,增加相關產業的人才需求,提升我國就業機會,增進國內經濟發展。

經濟部表示,電業法修法提供未來電力市場發展的重要方向,有關實際執行之作業細節仍將透過相關子法與配套機制之細部規劃予以完善,在研擬過程中,並將邀請利害關係人及相關民間團體共同參與,集眾人之力量,共同朝電力市場長期願景邁進。

【明年太陽能收購費率 用高效能模組加6%】

2016-10-05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

能源局昨公布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太陽能費率約在4.4至6.1元之間,約較105年減少5%,但新增使用高效能模組者加成6%,加成後將與105年相當。據了解,高效能定義為轉換效率18%以上,不但提升發電成效,還可有效阻擋中國模組分食地面型光電大餅。

能源局上月舉行106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聽證會,遭太陽能業者砲轟收購費率降低,昨公布費率減幅較105年約為2.6%至5.8%之間;不過,為鼓勵業者架設效率較高之模組,106年另新設高效能模組加成6%,加成後收購費率在每度4.6744至6.4695元之間,與105年相差不遠,而與聽證會公布費率相比,調升了約1.29%。

此外,今年增加規劃水面型太陽能模組,因1KW成本較地面型高出5至6千元,躉購價為每度4.94元。而今年已實施的北部地區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加成機制,明年也將繼續,北北基、桃竹苗及宜花費率將按公告加成15%。整體再生能源離島費率加成15%獎勵機制,也繼續維持。

至於陸域小型風電不及20瓩者每度8.9716元、調漲5%;20瓩以上者有無安裝LVRT分別為2.8776及2.8395元,調漲2%左右;離岸風力固定20年躉購費率則為6.0437元、漲5%;階梯式躉購費率前後10年分別為7.4034及3.5948元,調漲約4%左右。

地熱發電部分,考量國內尚未有實際商轉案例,為鼓勵業者投入,決議維持105年費率、每度4.9428元。川流式水力則為每度2.9512元,生質能依有無厭氧消化設備,每度為2.6及5.0087元,分別調降4.3%及調漲27%。廢棄物則為每度3.9839元。

關於太陽光電高效能模組標準,經濟部表示,目前標檢局已在修正相關國家標準規範,本月底將會公布。官員透露,今年高效能模組規範為單晶模組大於17.5%、多晶模組大於16.6%;106年度應會提高0.5至1個百分點。由於加成後,前後兩年價格無太大差別,業者應有誘因拒中效率較差模組、採用台製高效能模組。

【林全:9月啟動太陽光電二年計畫】

2016-08-16 11:05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行政院長林全今天表示,行政院能源與減碳辦公室協助經濟部成立太陽光電二年計畫,希望在行政院核定後,9月1日順利推動,目標在二年內太陽能發電量達1,440MW(百萬瓦)。

行政院能源與減碳辦公室今天上午召開第一次委員會會議,林全致詞表示,能源與減碳辦公室,經過這段時間努力,已有一些成果,包括協助經濟部成立太陽光電二年計畫,主要目的是透過此計畫,加速太陽能再生能源發電量,希望二年內達1.44GW(十億瓦),行政院若能核定,希望9月1日順利推動

除此,另台灣有很好的風場,未來風力發電推動,風力發電面臨的問題比較多,需要時間長,但可帶來的發電潛力雄厚,最近能源辦也協助經濟部研擬四年推動計畫,目的讓風力發電的基礎建設環境得到完善處理,也希望未來風力發電相關經濟活動做到商業化、產業化,9月中旬送行政院,希望核定後執行。

第三,協助科技部完成沙崙綠能科學城草案,希望未來國家能源產業推動研發中心,以沙崙為中心,連結在地的產學研,做為未來綠能發展重鎮。

【鹽灘地設太陽光電 第一階段4年內完成】

作者謝佳興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6年8月11日 上午11:09

為加速太陽光電佈建,經濟部能源局鎖定近4,700公頃鹽灘地設置太陽光電專區,第一階段擇定嘉義、台南非濕地範圍的鹽灘地約803公頃優先開發,預計4年內可完成架設,裝置容量約530MW,相當於台中火力電廠的1部機組。

政府力推太陽光電,並提出2年擴大計畫,以地面型、屋頂型並進的方式,加速太陽光電建置。其中,在鹽灘地專區方面,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11日受訪指出,已盤點出4,700公頃土地,但有部分屬於濕地保護範圍,目前還在和內政部營建署討論土地使用變更細節,因此,在第一階段將優先開發嘉義、台南地區非濕地範圍的鹽灘地,面積約803公頃。

林全能表示,這803公頃的鹽灘地若完成太陽光電設備架設,估計可帶來裝置容量約530MW,相當於是台中火力電廠的1部機組,投資規模則將近新台幣千億元。他說:『(原音)就是說現在的803公頃,如果我剛所講的530幾個MW都能投入下去的話,大概有960幾億的投入。』

林全能也提到,搭配太陽光電2年擴大計畫,鹽灘地佈建太陽光電第一階段、也就是非濕地區的進度,2年內要完成一半以上,估計4年內可以完成架設。至於鹽灘地太陽光電專區設置條例,則因涉及土地使用變更,目前仍在討論,最快8月中、下旬公告。

【太陽光電趕進度 2年要衝1.44GW】

2016-07-28 11:55 經濟日報 記者張為竣╱即時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太陽光電2年衝刺計畫已經上路,今年7月至2018年6月將設置1.44GW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為目前總裝置容量935.8MW的1.5倍;另外,為了找尋其他太陽光電用地,鹽業用地的專區設置條例,也將在今年8、9月出爐。

太陽光電是經濟部長李世光上任宣示的重大政策,要找到1萬公頃土地裝設太陽能板,每年可發83億度電,占全年用電量3%;新政府具體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總發電量要達20%,其中太陽光電裝置容量要達到20GW。

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立委賴瑞隆今舉辦「新政府推動再生能源之機遇與挑戰」公聽會,邀請經濟部、農委會報告。賴瑞隆表示,新政府規劃2025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要達20GW,目前只有935.8MW。

林全能表示,目前正執行太陽光電2年衝刺計畫,包括汙染、地層下陷等不利耕作農地、公有機關屋頂、水面型太陽能板、工業用電大戶廠房屋頂,至2018年要設置裝置容量1.44GW的太陽光電。

目前設置太陽光電的土地盤點,經濟部表示,排除國家濕地保護區域,鹽類用地占1019公頃,農委會也已開放不適耕作農地1253公頃,占目標24.9%;設置於滯洪池、水庫的水面式太陽光電,則盤點出2700公頃;養殖綠能面積則有1100公頃。

林全能指出,鹽業用地太陽光電涉及建設變電所、輸配電設施等併網問題,將設置專區開放民間業者設置太陽光電,並保留部分由台電開發、負責區內電網建置,專區條例將在今年8月、9月出爐。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汙染、地層下陷等不利耕作的農地,配合太陽能發電能創造雙贏,農委會全力配合;營農型設施裝設太陽能板,執行面上要謹慎,避免假種田、真種電,例如溫室上的太陽能板不影響作物,但設施型的就可能對作物造成影響。

【2016太陽光電補助 開始囉】

台灣導報 2016-03-15

【記者陳志昌高雄報導】為打造高市成為生態永續的綠光城市,高市府工務局開辦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業務,除首創全國6項光電政策工具,更擬定四年期「百座世運」光電計畫,希望達成累積設置150百萬瓩(MW),該局持續推動太陽光電政策,105年度太陽光電年度補助啟動,歡迎民眾申請。

工務局長趙建喬表示,為推展太陽光電綠能發展,該局今今年持續開辦光電設置專案輔導、裝設補助等相關服務,105年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補助計畫申請人資格為設籍於本市的市民,或設立登記或立案於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惟申請人應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光電設施需設置於本市轄區內非全棟從事營業行為的私有合法建築物上,且其使用執照登載為全部或部分集合住宅、住宅或農舍使用。

趙建喬指出,補助標準分為「獨棟」、「連續相連三棟(含)以上」及「連續相連五棟(含)以上」之建築物,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

他說,目前補助規定與經費動支都在加緊進行中,相關補助事項與經費需依照正式公告內容,請有意申請補助市民至高雄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網站-高雄之光宜居之城查詢。

工務局表示,民眾如有意願裝設太陽光電,或鐵皮屋頂要改變為合法的太陽光電棚,可與該局建築管理處太陽光電窗口聯繫,(電話:3368333轉5348或3979)。

【太陽能論壇展前記者會 太陽能族群齊發聲】

記者王中一/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02月19日 04:10

太陽能產業昨(18)日在台灣南、北都有重頭戲!屏東有新任總統蔡英文參訪屏東首座漂浮式太陽能發電,台北則有太陽能論壇的展前記者會。業界代表不僅舉證說明太陽能發電的「真正成本」優於化石燃料,更具備快速安裝和環保優勢,而且還能帶動就業機會,並減少國庫每年的農地休耕補助。

元晶董事長廖國榮更高調指出,新政府在2025年前計畫設置20GW的目標「還不夠」,應該要翻倍、來到40GW。而碩禾總經理黃文瑞除了希望強化本土內需外,更呼籲新政府協助建立綠能專案基金,對壽險、勞退等基金鬆綁,與國內業者共同開拓海外市場,帶來長期穩定的報酬率和現金流。

作為新任總統蔡英文「產業巡禮」的第一站,太陽能產業成為市場關注焦點,而台股的太陽能族群在伴隨「霸王寒流」沉寂相當長一段時間後,近日也終於見到些許暖意,由於股價基期低、搭配第一季亮麗的營運表現,有機會成為下一波指標族群。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高峰論壇」展前記者會於昨日舉行,主辦單位表示,此次希望達成下列目標,包括:一、透過延長太陽能發電廠使用年限,使成本低於火力發電;二、充分利用全國閒置土地,提高使用價值;三、增加就業機會並提升國內生產毛額。

新日光執行長洪傳獻表示,核電廠從許可到商轉要花8-10年,不僅投入費用龐大,帶來的汙染更是長遠。相對之下,價格已經大幅下跌的太陽能發電,只要半年就可安裝運轉,且不用燃料,沒有後續汙染,是最具資格取代核能的能源。

(工商時報)

【不適耕地種綠電 毛揆拍板】

作者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11月19日 上午6:18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農業結合太陽光電跨域整合,毛揆點頭拍板!毛揆昨天強調,推動農業與光電產業結合,須以農業優先為原則,地面型太陽光電則必須以群聚方式在不適耕作的邊際農地興建。

據國發會統計,不適耕作嚴重地層下陷區、農地汙染區及農業設施,可種綠電約3,712公頃,其中適合「地面型」光電發展占大半計2,879公頃,集中在嚴重地層下陷已公告18區,黃金廊道計畫嚴重地層下陷A區,環保署公告受汙染及整治農地等三大區塊。

國發會昨天向毛揆報告「農業光電專區之規劃」表示,推動農業與光電產業結合,須以農業優先為原則,不適農業發展農地,可考慮建置太陽能發電設施,以兼顧農民收益與綠能產業發展。

毛揆表示,地面型太陽光電必須以群聚方式規劃,如此饋線才能整體安排規劃;若屬屋頂型也必須審慎篩選,以不影響農作物光源及產量為主。

國發會表示,地層下陷較嚴重地區暨經環保署公告受汙染農地等不適合耕作土地,將規劃朝向地面型太陽光電發展。

國發會強調,農業與太陽光電跨域整合,不適合耕地可再利用,再生能源供電比率也會提高,且能帶動綠能產業商機,是具多重效益的產業共榮發展模式。

【太陽能發電成本降 可望提前五年達標】

中廣新聞網 – 2015年4月5日 上午5:36

太陽能發電成本大幅降低,經濟部調高今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推廣目標量,從270MW提高到500MW,能源局也宣告原訂2030年完成的「陽光百萬屋頂計畫」,可望提前5年、在2025年達成。(馮建棨報導)

因太陽能發電成本降低,讓經濟部調高今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推廣目標量,今年起每年目標由現行的270百萬瓦提高到500百萬瓦,預估帶動產值上看新台幣450億元。

據了解,經濟部能源局推動「陽光屋頂百萬瓦」,希望在2030年達成6200百萬瓦的目標,不過現在因太陽能發電成本降低,可望提前在2025年就可以達成。能源局長林全能指出,考量太陽光電發電效率與台灣夏季用電高峰的時間相近,加上發電成本大幅下降,因此調整今年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推廣目標量,從原先的270百萬瓦調高至500百萬瓦。而相關的設置補貼金額,也從現行的46億增加到53億,都是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應。

能源局表示,未來太陽能光電板可能架設在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是國營事業及高鐵沿線的地層下陷區,並且推動「出租屋頂模式」,並鼓勵銀行從事太陽能光電設置融資,希望帶動國內太陽光電的設備成長。

【學校屋頂】

華視 2015/03/26 12:56 黃俊杰 報導 / 桃園市

桃園市積極推展太陽光電再生能源,全面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屋頂,預計一年內將在132所學校設置,可達到一千萬度的發電量,希望能帶動光電,和周邊的產業發展。

學生開心敲打樂器,未來在學校有福了,桃園市積極推展太陽光電再生能源,全面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屋頂,預計一年內,將在132所學校設置,可達到一千萬度的發電量,減碳量相當於11座大安森林公園,希望能帶動光電,和周邊的產業發展。

桃園地區日照不如南部縣市,但日照時間充足,有發展太陽能的條件,期盼發展「乾淨能源,低碳生活,生態城市」三大願景,讓桃園市好還要更好。

【高市鼓勵民眾屋頂設置太陽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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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01日訊】

(大紀元記者楊小敏台灣高雄報導)為落實再生能源政策,高市府鼓勵民眾在屋頂設置太陽能板,透過都市計畫允許屋頂太陽光電構造設施不計入容積,目前鳳山與市區皆已適用,其餘原高雄縣30處都市計畫區,亦將在年底前全面實施。

原內政部規定「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但僅限2公尺以下屋頂設施可免申請雜項執照,致民眾設置意願不高。為突破此限制,市府訂定「高雄市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並且透過都市計畫放寬容積和高度的限制,目前適用地區為鳳山及原高雄市,其餘原高雄縣30處都市計畫區,將透過都市計畫通檢方式比照辦理。

都市發展局表示,高雄市日照充裕,妥善利用可為許多家庭節能省電。民眾如設置3kWp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約佔屋頂面積30 ㎡,若以每1kWp設置費用12萬元估算,則3kWp的系統設置費用約36萬元,其一年可產生電能3898度,依101年度台電躉購費率9.4645元/度來計算,約10年左右即可回收,長期下來可賺取不少電費。

【全球投資太陽能 4.4兆台幣創新高】

【台灣醒報記者莊瑞萌綜合報導】

根據聯合國公布的數據指出,去年全球投資再生能源的金額為2570億美金(約台幣7.7兆元),已創下歷史紀錄,同時太陽能投資金額達1470億美金(約台幣4.4兆元),占再生能源投資額一半以上。

受惠德國、義大利、中國與英國對於屋頂太陽能發電需求成長影響,去年太陽能投資金額成長幅度為52%,其中美國與西班牙對於大型太陽能熱能設施需求,也帶動了太陽能投資大躍升,不過,需求也反映出同業競爭激烈,由於中國採低價入市,導致許多大型美國與德國太陽能板製造商因此被迫削價競爭。

「這些趨勢是真實的,而且具有實質意義又有明顯的改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史戴納表示,全球去年再生能源投資成長17%,因此,再生能源投資已經逐漸看到成果,中國去年投資再生能源佔全球五分之一居冠,其次為美國,其中美國廠商積極趕在政府補助前大量進場投資,第三至第五大再生能源投資國則為德國、義大利與印度。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公布的報告也發現,由於歐洲風力市場前景發展不明,加上中國安裝量減少,因此去年風力發電投資金額縮減12%。美聯社也指出,目前全球電力來源使用傳統方式發電仍占八成以上,使用傳統發電也是造成二氧化碳排放的元兇之一。

報告也指出,德國、義大利、西班牙、丹麥與澳洲太陽能發電成本,目前已經與傳統發電幾乎已經平等。

【需求續強 美太陽能板裝置激增】

【經濟日報╱編譯莊雅婷/綜合外電】 2012.06.14 03:09 am

最新資料顯示,今年第1季美國太陽能板裝置數量比去年同期激增85%,且今年全年需求可望維持強勁。

美國太陽能協會(SEIA)與GTM研究機構13日公布市場報告指出,上季全美裝設的太陽能板產能達506百萬瓦(MW),單季紀錄創歷來第2高。這項結果令人意外,因為第1季的需求通常最疲弱。SEIA主席萊斯說:「這印證我們認為美國太陽能業今年將有重大突破的想法。」

上季太陽能裝置之所以大增,部分可歸因於去年底前申請政府現金補貼方案的廠商,陸續完成興建計畫。此外,太陽能板價格下跌,也使太陽能成為一般家庭和企業的經濟能源選擇,各州中又以紐澤西和加州的需求最強。

不過,最近數月全球太陽能板製造商正因設備供過於求導致利潤幾近蒸發而苦不堪言。上周美國商務部裁定中國製造商對美傾銷太陽能板,決定對中國輸美的太陽能面板課徵反傾銷稅。部分分析師擔憂,此舉恐導致美國太陽能面板成本提高。

至少今年初美國太陽能市場並未顯露疲態。GTM副總裁卡恩說:「美國市場很強勁,不受全球其他市況影響。」該公司把今年太陽能板裝置的預估產能上修到3,300MW,高於3月預估的2,500至2,800MW和去年的1,855MW。

GTM表示,這將使美國今年躍居全球第4大太陽能市場,占整體市場規模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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